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官网入口地址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官网入口地址:http://ptce.gx12333.net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人事(组织、科技、教育)处,各人民团体人事教育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专业技术人员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提高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生态文明意识,根据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关于开展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事业单位和工勤岗人员除外)。
二、培训内容及推荐教材
培训内容是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基础知识,为普及性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理论、广西环境保护、优化广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广西循环经济、广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资源开发等。
培训教材推荐使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三、活动方式及时间
本次活动采用无纸化网络培训考试方式进行。培训对象需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络培训管理系统,凭所购买的“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激活卡”(以下简称“激活卡”),激活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培训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和考试。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成绩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1次网络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须另行购买激活卡重新参加网络培训和考试。
本次网络培训考试情况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继续教育档案,培训时间计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时间。其中网络培训为6学时,网络考试为3学时。
2015年度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时间,从2015年5月1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止。
四、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统一印制的《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
五、收费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收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函〔2015〕222号批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六、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成立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继续教育处)。各市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总体部署,并对过程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广西科技人员培训中心、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西继续教育协会、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单位人事(组织、科技、教育)处协助组织实施。
(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2015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单位人事(科技)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工作方案,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宣传发动和政策解释等工作职责,并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共同推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和晋升的必备考核内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都应该参加学习。凡在当年任职或聘用至更高等级或层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完成近5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事业单位和工勤岗人员除外)未参加当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出色的/卓越的/优异的/杰出的;申报高一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五)自2013年起,自治区每年将组织开展不少于1门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活动(形式为网络培训和考试)。为此各市、各单位应把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列入常规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增配专人负责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发动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尽早登录学习平台,完成本年度的培训考试任务,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七、联系电话
(一)政策咨询:。
(二)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支持及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业务**咨询:0771—2817188。
(三)网络培训考试客户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