瑷珲条约怎么读
瑷珲条约读作:àihuītiáoyuē。
《瑷珲条约》,又称《瑷珲城和约》,是俄罗斯东西伯利亚总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维奇·穆拉维约夫和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签定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
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当时清***拒绝批准该条约。1860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清***始予认可。
《瑷珲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权蒙受重大损害,而俄罗斯从中获得巨大的领土利益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权,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正如恩格斯所说,俄罗斯不费一枪一弹“从中国夺取了一块大小等于法德两国面积的领土和一条同多瑙河一样长的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