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保存期限是多少年
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一般为30年。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属于单位的重要经济档案,是检查企事业单位过去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记录经济业务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保证了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加强了经济责任制。
会计凭证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前者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后者又称记账凭单,是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入账簿的直接依据,常用的记账凭证有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具体如下
1、需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2、保管期限为30年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保管期限为10年的会计档案包括月度、季度和半年度财务报告、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
4、固定资产卡片账需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会计凭证按其来源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
(1)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如发票。
(2)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亦称传票,是指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它具有分类归纳原始凭证和满足登记会计账簿需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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