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是什么意思
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202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源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联盟,总部设在海牙,现已迁至英国的伦敦。目前,它的成员已有来自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三百多个消费者组织。
“3.15”“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体性社会团体。它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主要内容
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打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和作用
消费者权益日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 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它的设立有力促进世界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且通过对节日的大力宣 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地消费,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