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的危害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根据中国禁毒网权威发布, 毒品分为传统毒品、 合成毒品、 新精神活性物质(新型毒品)。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
一,毒品对个人的危害。毒品作用于人体,会使人体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药,生理功能就会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称为戒断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
二对家庭的危害。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坏了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境之地。
三,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者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人类的生存空间。
我国《刑法》中关于“毒品”的犯罪共有12条,分别是: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
(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
(五)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
(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
(八)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
(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
(十)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
(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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