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几点上班?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4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条: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门。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部门的公安部门,有别于地方政府的公安局,比如:铁路公安、森林公安、民航公安等。
全国的公安机关(包括派出所)是全年二十四小时有值班的,派出所为了应对紧急的业务,休息日与法定假一样要上班。但是,这些部门只包括治安科、刑侦科、办案队、巡防等,对于户政科等是上常上班制度,双休是不上班的,值得注意的是上班时间是全国统一的,公安机关属于国家机关,按照国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全国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天和星期六就是法定的休息日。所以办理不同业务的时候要看清楚该部门要不要上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