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厅长是什么级别
公安厅的机构级别为正厅级,厅长的行政级别就是正厅级(司局级),由其党内职务与其他职务的兼任等情形确定。厅长是中国干部行政级别中一个职务,级别为厅级。近几年来,随着中央对社会综合管理的重视,维持社会稳定的需要,多数公安厅(局)长都由上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比如由省委常委(或其他副省级职务)兼任公安厅长,市委常委(或其他副省级职务)兼任公安局长等。所以,由省委常委(或其他副省级职务)兼任的公安厅长是副省级,不进入省委常委(和不兼任其他副省级职务)的公安厅长是正厅(地市)。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安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监督全省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事件。
(三)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四)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六)指导、监督全省(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省(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省(区)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省(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
(十)指导、监督全省(区)劳动教养、犯罪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审批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省(区)禁毒缉毒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并指导监督全省(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及其落实。
(十四)承办公安部组织开展的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十五)领导全省(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