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三有几次机会考
科目三,包括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
科三有五次机会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每一次考试,都有两次机会,在约考后未参加考试,算作考试失败,五次未通过考试,其它所有考试合格项目作废。科目三考试合格分数为90分,满分为100分。
科目三部分考试内容
1、超车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完成超车动作”后,考生应打左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通过(左)后视镜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向左转动方向盘,驶入左侧车道进行超车。超过被超车辆,确认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后,打右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通过(右)后视镜观察右后方,确认安全后驶入原车道正常行驶。当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可等待条件允许时,完成超车动作,禁止右侧超车。
2、直线行驶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保持直线行驶”后,考生应目视前方,双手控制好方向盘,保持车辆直线行驶。严禁骑压道路分界线。
3、变更车道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变更车道”后,考生应打(左)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左扭头)通过(左)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向(左)转动方向盘变更车道。当不具备变更条件时,考生应减速慢行,等待条件允许后进行变更车道。严禁连续变更两条车道。
4、通过人行横道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通过人行横道”后,考生应减速慢行(刹车)或在进入该区域前车速低于30km/h。若有行人通过,请把车辆停在安全线外等候,在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后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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