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产假规定(北京产假规定天数)
2017年北京产假最新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
2、生育奖励假:30天;
3、难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5、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15天;
6、妊娠16周以上流产:42天;
7、陪产假:15天。
备注:
1、现行北京产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
2、北京陪产假增至15天。
3、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即如果单位同意,北京女职工在上述产假基础还可以增加一至三个月假期。
4、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