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顺口溜
一
安全防火排第一,防火知识要牢记。
安全用火是大事,时时刻刻要警惕。
烟花爆竹不乱丢,小孩玩火非儿戏。
电线不能随意接,防火人人要知悉。
二
大火临头莫慌张,沉着逃生是良方。
及时拨打“119”,消防通道要通畅。
迷恋财物不可取,贻误时机把人伤。
冷静观察寻出路,争取尽快离火场。
火灾逃生注意事项7点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苗。
5、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草垛要远离房屋。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6、家庭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蹿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缝,并泼水降温。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1.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认。
2.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省级人民政府确认。
3.重大事故:造成1 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认。
4.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初步认定,报国务院确认。
5.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侦查结案后认定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管理案件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结案证明,按公共安全事件处理。
扑火有以下十二个安全要素
1、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直接参与扑火。
2、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3、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高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4、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
5、扑火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装备,如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工具。
6、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尤其要注意午后扑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高发生时段的天气情况。
7、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8、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队员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到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9、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
10、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进行自救。
11、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
12、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